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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平市民政局   2018-06-06 14:57:00   来源:四平市民政局
四平地区流入外地被救助流浪乞讨人员接回服务办事指南

  事项名称:四平地区流入外地被救助流浪乞讨人员接回服务

  设定依据:

  《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民政部发布2003年第24号部令)

  申请条件:

  1.外站请求协助接回;

  2.受助人员为特殊人员(未成年人、老年人、行动不便的残疾人、精神异常等);

  3.无法自行返乡。

  服务对象:四平地区流入外地被救助流浪乞讨人员

  收费标准:不收费

  办理材料:见附件1

  办理流程:见附件2

  办结时限:10天

  办理地点:四平市铁西区站前街道1490-1号四平市救助管理站接待大厅

  办理时间:全天24小时

  咨询电话:0434-3223069

 

  附件1:四平地区流入外地被救助流浪乞讨人员接回服务办理材料

  附件2:四平市救助管理站接回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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