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平市民政局 2018-06-06 16:25:00
来源:四平市民政局
特困人员收养收治办事指南
事项名称:特困人员收养收治
设定依据:《社会福利院机构管理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第19号令)
申请条件:
1.由本人户口所在民政局提出入住申请,并提供相应材料;
2.院方床位和工作人员数量能够满足入住需求;
3.本人身体情况符合入住条件。
办理材料:见附件1
办理流程:见附件2
办理地点:四平市铁东区桃源路1039号四平市光荣院综合楼一楼业务室
办理时间:工作日
咨询电话:0434-3515171
附件1:特困人员收养收治提交材料
附件2:四平市社会福利院收养人员入住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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