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对全市性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境外非政府组织在市内所设机构进行登记管理、年检和执法监督等工作。协助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市级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根据国家有关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应由民政部门承担的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和审批工作,组织协调行政审批相关工作,负责行政审批事项的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电话:0434-32666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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