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市相关文件要求,市民政局结合实际,精心组织,周密筹划,强化监督,狠抓落实,多举措推进村级综合服务设施提升行动,夯实乡村振兴基础。
一是建立健全规章制度。按照省、市级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要求,市民政局通过调查摸底,掌握实情,先后制定了《村级综合服务设施建设提升工作方案》《任务清单》《工作指导手册》《村级便民服务制度》《乡镇(街道)村(社区)职责准入制度》等,为全市村级综合服务设施建设提升工作提供制度保障。
二是全力推进建设行动。严格按照“一室多能、一室多用、能改则改、能用则用”的原则,以整合利用现有场所、设施、器材为前提,以每百户面积不低于30平方米、单体面积不低于200平方米、文化活动广场不小于1000平方米为标准,实施综合服务设施提升。截至目前,按照每年不低于20%行政村的比例要求,2021年我市161个行政村目标任务已全部完成。
三是搭建社区服务平台。积极推动乡镇社工站建设,截至目前,全市11个农村乡镇开展了社工站试点建设,主要通过政府购买形式在社会救助、儿童福利、社区治理、养老服务、社会事务等方面为重点人群开展专业服务,支持和引导社会志愿组织参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