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整改任务
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职责落实不到位,部分领导干部对分管领域的环保职责不够清楚,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压力传导层层递减。”这一共性问题进行整改。
二、整改目标
切实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明确本部门主要领导、相关领导和工作人员的环境保护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责任全覆盖、考核动真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新格局。
三、整改措施
严格落实《吉林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职责规定(试行)》要求,成立本部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四平市民政局贯彻落实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和《整改措施清单》,将责任落实到具体单位和具体人头。
四、整改效果
根据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制定的环境保护责任分工方案,按照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我局根据人员变动情况调整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由一把手任组长,各位副局长为副组长,相关科室和直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制定了《四平市民政局贯彻落实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和《整改措施清单》,将责任落实到具体单位和具体人头。
以上整改情况接受社会各界监督,诚挚欢迎广大群众提出宝贵意见。
四平市民政局
2019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