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四平市政协八届四次会议第091号委员提案的答复
高静涛委员:
您在四平市政协八届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对民营养老服务机构支持的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截至目前,我市60岁及以上人口为49万人,占比22.8%。市区人口68.1万人,60岁及以上人口为60周岁以上16.5万人,占比24.4%,远超过国际老龄社会10%的标准和全国17.9%的比例。伴随人口老龄化的高龄化、空巢化、失能化日益凸显,发展养老服务业工作任务紧迫而严峻。
面对严峻的人口老龄化,近年来,我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下,积极落实国家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工作的总体要求,采取有效措施,不断完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初步建立起“以居家为基础,以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的养老服务体系,促进了我市养老服务业健康发展。目前,我市共有养老机构81所,其中:民办养老机构37家。养老机构总床位8341张(公办4164,民办4177)。民办养老机构占比为45.7%(市区民办养老机构占比81.5%),民营养老机构已发展成为养老服务业的重要力量,逐步向元化、个性化服务方向发展,不断满足社会需求。
二、强化措施,进一步推进我市养老机构建设
(一)完善政策,努力构建养老服务制度体系
全面落实国家和省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完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要求,市政府相继出台了《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完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实施方案》,明确提出养老服务发展工作目标、重点任务、工作要求,进一步明确了土地、税收、财政等方面的优惠政策,为我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提供了政策支持和根本保障。
(二)强化公办养老机构兜底保障作用
以市社会福利院为重点的公办养老服务机构服务设施得到进一步完善。总投资3058万元,建成10000平方米市社会福利院养老综合楼,集生活、娱乐、医疗、康复等功能于一体,专门成立了一所社会福利医院,成为我市医养结合示范单位,充分发挥了公办社会福利机构应有的带动和示范作用。同时,加快农村社会福利中心整合提升改造,共新建福利中心5个,整合14个,逐步向区域性农村养老服务中心发展。探索创新农村社会福利中心管理体制和运营机制,在满足农村五保对象集中供养需求的前提下,积极改善设施条件,加快推进农村社会福利服务中心向社会开放步伐,努力提高资源利用率。加强农村社会福利服务中心基础设施建设。争取省厅资金106万元加强市区内农村社会福利中心消防设施改造和室内卫生间建设,提高基层养老机构消防安全防范安全风险能力和服务水平,改善入住老人生活环境。
(三)加大扶持民办养老机构发展力度
不断深化“放管服”改革,促进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发展。一是取消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实行备案制度。二是明确规定营利性养老机构与非营利性养老机构享受同等补贴政策,非我市投资者举办的养老服务项目与我市投资者享受同等政策待遇。三是落实养老机构专项补贴制度。对符合条件的公办和民办养老机构按实际接收人数及失能情况发放发放运营补贴,对接收贫困老人的养老机构发放贫困老人入住补贴。四是放宽外资准入,在鼓励境外投资者举办营利性养老机构的基础上,进一步放开市场,鼓励境外投资者采取独资、中外合资合作模式设立非营利性养老机构,其设立的非营利性养老机构与境内投资者设立的非营利性养老机构享受同等优惠政策。五是在规划立项、土地划拨、税费减免等方面给予政策扶持,在水、电、气等方面享受居民收费价格。通过上述一系列优惠政策,激发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的积极性,使民办养老机构稳步发展,数量逐年递增,社会力量已成为养老服务业市场主体。近年来,相继建立了朝阳老年公寓、舒康养老中心、塔山常乐老年公寓、福寿康朝阳颐养中心、资生康复医院医养综合体等民营养老机构。
(四)积极开展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
按照国家和省统一部署,自2017年以来,联合市公安、卫计、质监、食药监、老龄等部门,以“五查五改、对标达标”为主要内容,对照《养老院服务质量大检查指南》115项内容,扎实开展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组织联合大检查,开展观摩活动,使养老院服务质量明显改善。特别是在养老机构消防安全整治工作中,吸取辉南1.04火灾事故教训,有效开展养老机构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全面落实省厅“四个一批”要求。通过部门联动,取缔存在安全隐患养老机构59所,有效遏制了安全事故的发生。
(五)创新方式,积极推进医养融合发展
为推进我市医疗卫生和养老服务融合发展,提高养老机构医疗服务水平,会同卫健部门,以新建市社会福利院养老综合楼为依托,建立福利康复医院,成为全市首家医养融合型养老机构,被确定为我市医养老结合试点单位。同时积极会同卫生部门,鼓励支持有条件的民办养老机构通过内设医务室或同周边医疗机构签订合作协议,促进医养融合发展。目前,市区内27所养老机构均以不同方式为入住老人开展医疗服务。
(六)加强专业队伍培训,提高养老服务队伍建设水平
积极组织养老机构护理和管理人员参加国家、省级培训和职业资格考试,会同市就业培训中心对市区内养老机构护理员进行业务培训,提高服务水平。截至目前取得国家、省、市护理员资格证书共有200余人。
三、突出重点,扎实推进机构养老服务建设
尽管我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有了较快的发展,但与形势发展和社会需求相比,我市养老服务发展仍然处于起步阶段。面临的主要问题:一是养老服务发展进程缓慢,发展不平衡,农村养老机构建设落后于城市养老机构发展,基础设施建设薄弱;二是传统养老观念的制约,以及有效供给不足,致使养老机构入住率不高;三是养老服务服务社会化、信息化、智能化水平不高,医养融合型护理机构不足;四是专业人才短缺,护理水平较低。
面对机遇和挑战,下一步,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以及人大代表的建议,科学确定十四五养老服务业的发展目标,全力推进我市养老服务健康发展。
(一)充分发挥公办养老机构托底作用。政府投资设立的养老机构要切实保障特困人员的养老需求,充分发挥公办养老机构的托底作用。加快市养老服务示范中心建设,树立机构养老设施新标杆。
(二)优化养老服务营商环境,支持社会力量参与提供养老服务。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建立开放、竞争、公平、有序的养老服务市场,放宽养老服务市场准入,支持民办养老机构发展建设。积极落实养老服务机构用电、用水、用气、用热享受居民价格等扶持政策。依托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加快建立养老服务领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加强信用监管和信息公开,完善养老服务领域企业信用记录和人员档案数据库,不断提升监管能力和水平,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优化营商环境。
(三)实施农村养老提速工程。继续加大对农村社会福利服务中心基础设施改造力度,充分发挥农村社会福利中心在农村养老服务中的托底作用。增强农村社会福利服务中心辐射能力。在满足农村五保对象集中供养需求的前提下,支持农村社会福利中心将闲置床位向社会开放。建立城市公办养老机构与农村社会福利中心对口支援和合作机制。支持有条件的农村社会福利中心实施公建民营,探索创新管理体制和运营机制。
(四)强化基本养老保障措施。充分发挥政府在养老服务中的兜底作用,进一步提高特困人员的供养标准,对有入住机构养老需求的,全部纳入集中供养范围,切实保障困难老人的基本养老服务需求。完善高龄老人生活津贴制度,适当扩大发放范围,稳步提高津贴标准。持续落实贫困老人入住机构补贴制度和贫困失能老人护理补贴制度。
(五)加强信息惠民网络建设。充分利用信息手段和互联网+技术,依托四平市养老服务信息化管理系统,搭建我市养老服务信息化建设平台。支持企业和机构运用互联网、物联网等技术手段创新养老服务模式,大力发展老年人电子商务,提供紧急呼叫、家政预约、健康咨询、物品代购、服务缴费等适合老年人的服务项目,实现老年人需求与服务供给的有效对接。到2025年前,建设完成高标准智能养老管理服务平台及虚拟养老院服务平台。
(六)推动医养融合发展。各类医疗机构要全面落实老年医疗服务优待政策,对老年人看病就医开通绿色通道。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开设老年病科。鼓励符合条件的养老服务机构设置相应的医疗机构或卫生室、医务室,并就近与医疗服务机构签订合作协议。鼓励各类养老机构配备康复设备,全面开展康复服务。
(七)扩大养老服务专业化人才队伍建设。将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纳入我市教育培养计划,依托院校和养老机构建立养老服务培训基地,加快培养老年医学、康复、护理、营养、心理和社会工作等方面的专业人才和师资队伍。将养老服务人员技能培训纳入就业培训体系,对养老机构中在岗未经过培训的养老护理员进行岗前免费培训,实现养老护理人员100%持证上岗。
最后,感谢您对我市养老服务事业发展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联系人:何志新; 电话:3266638)
四平市民政局
2020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