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艳杰委员:
您在四平市政协八届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建立农村老人服体系的提案》收悉,经认真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市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在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下,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发展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决策部署,及时、科学、综合应对农村养老问题,进一步健全农村养老服务体系,提升农村养老服务水平,不断完善制度建设,强化保障、全力推进,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取得阶段性的成效。
一、我市养老服务发展情况
截至2019年底,铁东、铁西两区共有5个乡镇74个行政村,农村总人口数19.3万人,60周岁及以上农村老年人口数3.48万人,占比18%。农村社会福利服务中心4所,床位共350张。民办养老机构共6家,床位共1220张。农村养老服务大院52所,占行政村总数的70%。
(一)养老服务政策逐步完善。近年来,市政府先后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完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关于推动养老服务普惠计划的实施意见》等文件。会同相关部门出台制定了《关于开展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关于农村互助养老幸福院建设试点实施方案》《关于实施农村社会福利服务中心提升计划的实施方案》等相关政策文件,有力推进了城乡养老服务的法制化、规范化。
(二)机构养老建设不断推进。市民政局联合8部门制定《关于实施农村社会福利服务中心提升计划的实施方案》,全面提升农村社会福利中心基础设施,增强入住老人的安全系数,切实增强农村老年人的获得感和幸福感。铁东区、铁东区积极谋划区域性农村社会养老服务中心建设。铁东区城东乡社会福利服务中心积极争取改造资金93万元,加强设施改造,发挥着集中供养兜底保障和示范作用。同时,积极扶持民办养老机构发展,以市政府文件印发了《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实施方案》,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服务机构,对新建的民办养老机构,在规划立项、土地划拨、税费减免等方面给予政策扶持,对已经投入使用的民办养老机构,在水、电、气等方面给予优惠,明确规定,对收住特困、低保老人的民办养老机构给予一定的资金补助。位于铁东区山门镇塔山村的塔山老年公寓,铁东区城东乡河夹信子村晚情社会养老服务中心等民办养老机构建设,为机构养老服务提供了保障,提升了水准。
(三)城乡养老服务网络初步建立。积极探索依托城乡社区建设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农村养老大院,以家庭为基础、社区(村)为依托、政府购买服务、市场化运作相结合的居家养老服务模式。连续三年将养老大院建设纳入市政府重点工作任务,截至2019年农村养老大院占行政村总数的70%,2020年底,市区内行政村养老服务大院覆盖率将提高到80%以上。制定出台《关于加强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的实施方案》,按照省厅统一部署,共招募信息采集员270人,采集老人信息374人,开展农村留守老年人巡视探访和关爱服务工作。
(四)积极推进医养融合发展。支持养老机构按规定开办医疗机构,开展老年病、康复、护理、中医和安宁疗护等服务,为老年人提供治疗期住院、康复期护理、稳定期生活照料以及临终关怀一体化服务。鼓励不具备开办医疗机构条件的农村养老机构,就近与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签订合作协议,为老年人提供优质便捷的医疗服务。目前,我市养老机构均以不同形式与医疗机构合作开展医疗服务。
(五)社会救助保障体系日趋完善。建立了以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主体,以临时救助、慈善救助等专项救助制度为补充的城乡社会教助体系。出台了《四平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实施细则》《四平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实施办法》和《四平市临时救助实施细则》,在各项制度的组织实施中,保障7025名城乡低保、特困人员老人,同时,积极推动慈善事业发展,建立了由500名热心慈善事业人士、志愿者组成的“四平慈善群”,以及社会公益组织,弘扬慈善理念、发动爱心志愿者参与关爱老年人活动。建立了微信捐赠平台,设置“智慧捐赠屏”,推进“互联网+慈善”步伐。截至目前,募集慈善款物200余万元,帮扶救助困难群众4000余人次,充分体现了对困难老年人的救助和关爱。
(六)老年权益保障得到落实。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落实老年人享受的待遇,适时提高高龄补贴标准,目前,80-89周岁的低保老人由原来的50元/月提高到100元,90-99岁高龄补贴从原来的100元/月提高到200元,百岁以上高龄补贴从原来的300元/月提高到500元。对农村70岁以上低保老人实行分类施保,低保金在原有基础上增加50%。
尽管我市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发展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不足之处,特别是在农村养老服务方面还存在一定的短板,农村老年人关爱服务还需进一步加强,资金不足、设施陈旧、人才短缺,以及农村养老传统观念影响着农村养老服务的发展。你们提出的建议,也是我们致力健全和完善的目标任务。今后,我们将积极发挥职能作用,充分尊重你们的建议,进一步加强农村养老创造体系建设,完善机制,加大投入,为广大老年人营造安度晚年的良好环境。
(一)健全农村养老服务体系长效机制。建立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的发展机制,加大政府对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投入力度,建立健全逐年增加的财政保障机制,将公办养老机构、社会办养老机构建设和运营补贴等纳入财政预算。充分发挥市场化作用,激发社会资本投资活力,探索农村养老服务新模式,形成多方合力机制,引导社会资源配置和各方共同参与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共建。
(二)推动养老服务改革。一是采取政府购买服务、资金补助、提供服务场所等扶持措施,引导和鼓励社会中介组织、家政服务企业等参与农村居家养老服务。二是农村社会福利中心在保证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的前提下,向社会老人提供日常护理服务,服务收益主要用于提高农村福利中心供养水平、增强服务能力、维护日常设施设备等。三是整合社会优势资源,打造“互联网+养老”新模式,利用信息化手段,开展紧急呼援、定位服务、巡视探访、家政服务等服务,为老年人提供更全面、更快捷、更优质的个性化、多样化智慧养老服务。
(三)进一步建立健全社会救助制度,不断提高困难老年人生活保障水平。重点提高对农村“特困”老人的供养标准和集中供养率,特别要加大对享受低保的高龄老人、残疾老人和特困独居老人的救助力度。
(四)强化养老服务人员培训。加强对农村养老从业人员培训,更新和提高专业知识。积极争取培训资金,多渠道开展培训。继续鼓励支持从业人员通过网上职业技能资格培训,提高培训的便捷性、实用性。通过宣传和培训,鼓励更多社会上的热心人士、志愿者,参加养老服务活动,充分发挥低龄老年人的余热,鼓励他们助人自助,充实生活,提高老年人晚年生活质量。
(联系人:何志新; 电话:3266638)
四平市民政局
2020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