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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社会团体负责人备案办事指南

来源:  2022-06-27

  一、适用范围 

  适用于进行负责人备案社会团体 

  二、事项审查类型 

  前审后批 

  三、设定依据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民政部门要会同行业管理部门相关党建工作机构,加强对社会组织拟任负责人资格审查。 

  四、受理机构 

  四平市民政 

  五、决定机构 

  四平市民政 

  六、数量限制 

  无数量限制 

  七、申请条件 

  (1)经本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本人人事管理权限单位人事部门)同意; 

  (2)业务主管单位或党建工作机构审查同意。 

  八、申请材料目录 

  (1)《社会团体负责人变动申请表》 

  2《社会团体负责人备案表》 

  九、申请接收 

  材料齐备后,提交至四平市政务大厅无差别窗口 

  十、办理基本流程 

  1)网上填报:社会团体召开会议作出负责人变动的表决后30日内在中国社会组织公共服务平台网上办事大厅填报。 

  2)网上预审:网上预审期限一般为20个工作日,预审通过的,方可打印。社会团体应及时打印,按照表格要求签字盖章后,到四平市政务大厅无差别窗口提交纸质申请材料。 

  3)受理、审查和决定:社会团体须携带网上申请材料原件一份,到四平市政务大厅无差别窗口办理备案手续。对于符合条件的,四平市民政局现场予以受理,并在法定期限内审查,作出决定。 

  十一、办理方式 

  书面审查 

  十二、办结时限 

  现场办结 

  十三、收费依据及标准 

   

  十四、审批结果 

  准予备案的,发给备案通知书;不予备案的,应当向申请人说明理由。 

  十五、结果送达 

  直接送达 

  十六、行政相对人权利和义务 

  如不服本行政行为,可向四平市民政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十七、咨询途径 

  申请人可以拨打咨询电话0434-3651050 

  十八、监督投诉渠道 

  投诉电话:0434-3266395 

  十九、办公地址时间和电话 

  四平市政务大厅无差别窗口地址:吉林省四平市铁西区英雄大路2177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法定节假日除外) 

  社会组织业务热线电话:0434-36510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