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适用范围
适用于拟进行负责人备案的市社会团体
二、事项审查类型
前审后批
三、设定依据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民政部门要会同行业管理部门相关党建工作机构,加强对社会组织拟任负责人资格审查。
四、受理机构
四平市民政局
五、决定机构
四平市民政局
六、数量限制
无数量限制
七、申请条件
(1)经本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本人人事管理权限单位人事部门)同意;
(2)经业务主管单位或党建工作机构审查同意。
八、申请材料目录
(1)《社会团体负责人变动申请表》;
(2)《社会团体负责人备案表》。
九、申请接收
材料齐备后,提交至四平市政务大厅无差别窗口。
十、办理基本流程
(1)网上填报:社会团体召开会议作出负责人变动的表决后30日内在中国社会组织公共服务平台网上办事大厅填报。
(2)网上预审:网上预审期限一般为20个工作日,预审通过的,方可打印。社会团体应及时打印,按照表格要求签字盖章后,到四平市政务大厅无差别窗口提交纸质申请材料。
(3)受理、审查和决定:社会团体须携带网上申请材料原件一份,到四平市政务大厅无差别窗口办理备案手续。对于符合条件的,四平市民政局现场予以受理,并在法定期限内审查,作出决定。
十一、办理方式
书面审查
十二、办结时限
现场办结
十三、收费依据及标准
无
十四、审批结果
准予备案的,发给备案通知书;不予备案的,应当向申请人说明理由。
十五、结果送达
直接送达
十六、行政相对人权利和义务
如不服本行政行为,可向四平市民政局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十七、咨询途径
申请人可以拨打咨询电话0434-3651050。
十八、监督投诉渠道
投诉电话:0434-3266395
十九、办公地址、时间和电话
四平市政务大厅无差别窗口地址:吉林省四平市铁西区英雄大路2177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法定节假日除外);
社会组织业务热线电话:0434-36510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