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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平市民政局   2015-04-13 10:00:00  
在市委六届五次全会报告专题调研座谈会上的发言提纲

  一、今年工作亮点

  今年以来,我市各级民政部门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中心,扎实开展民生保障和社会治理工作,较好地实现了年初制定的工作目标。

  (一)城乡低保标准保持自然增长。按照“城乡低保标准分别达到当地城市居民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和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25%”的工作目标,市政府办印发文件,提高了城乡低保标准。城市低保标准由每月357元提高到426元,农村低保标准由每年2190元提高到2490元,比上年分别提高了19.3%和13.7%。

  (二)农村五保供养标准再次提高。继去年提标之后,今年我市再次提高了五保供养标准:集中供养的由3400元/年提高到4200元/年,分散供养的由2400元/年提高到2800 元/年,比上年分别提高了23.5%和16.7%。

  (三)养老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完善养老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就发展养老服务业、落实扶持政策提出了具体措施。完成了20所养老院改扩建任务、10个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和5个农村幸福大院建设项目,市社会福利院改造工程开始动工。

  (四)社区网格化管理全面推进。我市召开了加强和完善社区网格化管理推进工作会议,推广东关社区的经验和做法,以点带面,全面推进。各社区纷纷建立工作机构,成立社区网格化管理服务站,组建队伍,健全制度,建立了信息管理平台。

  (五)双拥活动广泛深入开展。坚持开展走访慰问驻军官兵活动,依托市拥军协会,开展了“送戏到军营”、“图书进军营”、“慈善拥军暨驻平百名困难军人家庭救助行动”、“驻平官兵健康大行动”等一系列拥军活动。成立了驻平军人法律援助中心、驻平军人消费维权服务中心,与四平军分区一道组织开展驻军部队无偿献血活动。军地关系进一步融洽。召开了岗位拥军经验交流会,全面开展社区岗位拥军工作,受到省民政厅的重视和好评。我市被确定为全省社会化拥军试点单位,春节后省民政厅将在我市召开现场会,推广我市经验。

  (六)殡葬改革成果得到巩固。我市积极推进殡葬改革,在去年开展殡葬行业专项整治行动、取缔辞灵、守灵陋习的基础上,今年又出台了两份文件:一个是市委、市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意见〉的通知》,一个是我局与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宣传部、住建局五个部门联合发出的《关于党员干部带头文明祭祀的通知》,大力倡导移风易俗,树立文明新风。加强了对春节、清明节等重点时段的殡葬管理与服务,取得了明显成效。

  此外,行政区划与地名管理、社区建设、优抚安置等社会事务管理工作也完成了工作目标。

  二、存在主要问题

  一是基层民政工作人员数量严重不足。例如街道、社区社会救助工作人员较少,在核实申请救助人员家庭经济状况时力不从心;社会福利机构服务人员短缺的问题仍然突出;有的市直民政基层单位专业技术人员严重缺乏且流失严重。

  二是社区管理体制不顺。民政部门与组织部门对社区的实际管理权限不是特别清晰,表现在铁东、铁西两区对社区的管理体制不一致,致使有些工作无法顺利开展。

  三、明年工作思路

  2015年,我们将积极履行民政部门职能,按照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法治社会建设目标,着重抓好以下四方面工作:

  (一)推进民政重点项目建设。一是全面实施市社会福利院改造工程,明年实现主体工程封闭,后年投入使用。二是完成社会精神病院住院楼消防验收工作,尽快投入使用。三是按照市政府要求,推进殡仪馆整体搬迁工程。

  (二)做好改善保障民生工作。一贯彻落实《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实施特困群体救助工程的意见》,是指导各区、乡镇(街道)建立统一受理社会救助的大厅或服务窗口,开展特困人员供养、自然灾害、医疗、教育、住房等多个方面的救助,重点解决因病因残“支出型”贫困和急难救助等特定困难问题。二是按照省政府规定的“城乡低保标准分别达到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和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25%”的要求,继续提高城乡低保标准,使符合条件的特困群众100%纳入低保范围。三是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落实扶持政策,完善服务设施。四是做好救灾工作,保障灾民基本生活。五是大力发展慈善事业,增强慈善公信力,扩大社会影响。

  (三)落实全面深化改革任务。一是建立和完善社会救助“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推动相关救助政策的衔接。二是落实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统筹发展的意见》,全面推行农村低保“补差式”救助,逐步推进城乡低保统筹发展。三是落实市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完善养老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落实养老机构土地供应、财政补贴、税费优惠等扶持政策。四是加强社会组织管理,对行业协会商会类、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实行直接登记,取消业务主管单位前置审批。五是健全防灾减灾救灾体制,增加救灾物资储备。

  (四)加强法治建设。一是出台《四平市关于促进新形势下社会组织健康发展的意见》,推进政社分开,激发社会组织活力。二是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完善居(村)民民主恳谈、民主议事、民主听证、民主咨询、民主评议、村务公开制度,促进基层民主协商有序开展、村级民主监督工作有效落实。三是制定《岗位拥军操作规程》,推进社区岗位拥军工作法治化,筹备召开好全省社会化拥军工作四平现场会,做好迎接全国双拥模范城检查评比的各项工作,依托拥军协会广泛开展拥军活动,争创全国双拥模范城“七连冠”。四是继续加强和完善社区网格化管理,实现规范化、常态化;进一步推进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积极做好“社区减负”工作,提升社区服务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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