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撤销中国公民收养登记
办理依据: 《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民政部令第14号)第十二条 收养关系当事人弄虚作假骗取收养登记的,收养关系无效,由收养登记机关撤销登记,收缴收养登记证。
提交材料:
1、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2、解除收养关系登记申请书
3、解除收养关系的书面协议
4、收养登记证
法定时限:3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30个工作日
收费情况:不收费
办理地点:四平市铁西区英雄大路2177号四平政务大厅
办理时间:夏令时:8:30-11:30,13:30-17:00;冬令时:8:30-11:30,13:00-16:30。
咨询电话:0434-32670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