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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工作方案

来源:  2022-06-23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118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吉政办发〔2019〕39号)以及四平市《四平市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工作方案》的要求,为进一步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结合我局实际,现就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以下简称“三项制度”),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确保“三项制度”在全市各级行政执法机关全面推行,行政执法机关权力运行监督的制约机制不断健全完善。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征收征用、行政许可等行为得到有效规范。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整体大幅提升,行政执法行为被纠错率明显下降,行政执法的社会满意度显著提高。 

  二、工作任务 

  对照《四平市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工作责任分工表》(见附件2),切实履行职责,逐项抓好落实,积极推进各项工作开展,确保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工作任务。 

  三、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阶段。 

  制定全市贯彻落实、推行“三项制度”工作方案;组织“三项制度”专题学习培训;开展“三项制度”专题宣传活动。 

  第二阶段:全面实施阶段。 

  严格按照“三项制度”责任分工、时间节点,集中力量推动我市民政系统行政执法严格规范公正文明开展,确保各项工作任务按时保质完成。 

  第三阶段:总结提高、持续推进阶段。 

  各科室、民间组织管理局要对照“三项制度”各项要求进行全面总结,将全面推行“三项制度”贯彻实施情况,报局办公室,并做好各项迎检工作。要总结、提炼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形成长效工作机制,持续推进“三项制度”的贯彻实施。 

  四、工作要求 

  (一)组织保障。为落实主要负责同志为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的要求,建立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协调机制,成立由市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的市民政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1),加强对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由局办公室主任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二)经费保障。为保障各项任务落到实处,要将行政执法经费统一纳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要会同市财政局根据工作实际制定本部门执法装备配备标准、装备配备规划、设施建设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三)成果运用。“三项制度”推进情况将纳入四平市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考评指标体系,作为法治建设督察、年度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考评的重点工作内容。 

  各承担行政执法职能的科室及民间组织管理局要按照“三项制度”工作方案严格执行,层层压实责任,层层落实责任。局办公室要加强对市直民政领域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工作的指导协调,会同有关部门进行监督检查和跟踪评估,重要情况及时报告市司法局。 

  附件:1.《四平市民政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2.《四平市民政局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工作责任分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