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吉林省民政厅、财政厅《关于实施向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的通知》(吉民联〔2026〕1号)的要求,我市将对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消费补贴,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消费补贴项目参与机构,具体事项如下:
一、服务项目
补贴项目包括居家、社区、机构养老服务。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主要包括助餐、助浴、助洁、助行、助急、助医服务,以及康复护理、日间托养等服务,具体补贴项目请参考《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补贴项目清单》(详见“民政通”相关模块内容);机构养老服务包括长期服务(入住机构时间在30天以上)和短期服务(即“喘息服务”,入住机构时间在30天以内)等。
二、征集对象范围
(一)养老机构。依法办理登记并在民政部门备案,且具有为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提供长期托养、短期服务等服务的能力。
(二)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机构。依法办理登记,经营范围或业务范围应包括养老服务,且具有为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提供日托、全托或《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补贴项目清单》中服务项目的能力。
(三)老年人能力评估机构。为依法登记的企事业单位或社会组织,符合《老年人能力评估规范(GB/T42195-2022)》关于评估主体的有关要求,具备开展老年人能力评估工作所需的专业人员、技术能力和质量管理体系,能够公正、客观、严谨地进行老年人能力评估并出具评估报告。
三、申请条件
(一)提供机构服务的养老机构
1.依法办理登记并在民政部门备案,承诺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及《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基本规范》(GB38600-2019)等强制性标准要求;
2.具有收住中度及以上失能老年人的服务能力(是指具备足够的护理型床位,采取养老机构内设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养老服务或养老机构、与医疗卫生机构签约合作机构、长期失能照护保险定点机构等提供的照护服务);
3.机构自愿参与、信誉良好,近一年内未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4.各项服务费用应明码标价,不得先涨价后补贴、变相涨价等,不得虚假交易,不得发布虚假性、误导性信息,不得做出有违消费者意愿的行为。如有违反,一经发现,立即取消电子消费券参与机构资格,并追缴资金,对涉嫌违法的依法移送相关部门处理;
5.自愿接受民政、财政等部门的指导、监督和管理,遵守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相关政策规定,规范使用养老服务信息系统及“民政通”,及时在系统内更新相关服务信息;
6.各县(市)区民政部门认定的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二)提供养老服务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机构
1.依法办理登记,经营范围或业务范围应包括养老服务;
2.自愿参与、信誉良好,近1年内未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3.提供居家上门服务的社区养老服务机构,上门服务人员应具备与服务相适应的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或养老护理员培训证书等;
4.提供日托(全托)服务的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应具备足够的护理型床位、有资质且足额配备的护理人员以及必要的设施设备;
5.各项服务费用应明码标价,不得先涨价后补贴、变相涨价等,不得虚假交易,不得发布虚假性、误导性信息,不得做出有违消费者意愿的行为。如有违反,一经发现,立即取消电子消费券参与机构资格,并追缴资金,对涉嫌违法的依法移送相关部门处理;
6.自愿接受民政、财政等部门的指导、监督和管理,遵守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相关政策规定,规范使用养老服务信息系统和“民政通”,及时在系统内更新相关服务信息;
7.各县(市)区民政部门认定的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三)老年人能力评估机构
1.依法办理登记的企事业单位或社会组织;
2.至少配置5名专/兼职评估人员,评估人员应具有全日制高中或中专及以上学历,有5年以上从事医疗护理、健康管理、养老服务、老年社会工作等实务经历并具有相关专业背景;
3.评估人员应当具备老年人能力评估师资质或取得民政等部门认定的老年人能力评估培训证书,理解评估指标内容,掌握评估要求;
4.应当保护被评估人员和评估人员的尊严、安全和个人隐私;
5.机构或评估人员近一年内未被纳入单独或联合失信惩戒名单、未被行政处罚、未被纳入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服务过程中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服务对象群体投诉事件;
6.不得参与提供由本项目补贴的养老服务;
7.拥有固定办公场所,具有稳定的服务实体和团队;
8.自愿接受民政、财政等部门的指导、监督和管理,遵守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相关政策规定,规范使用养老服务信息系统和“民政通”,及时在系统内更新相关服务信息。
四、申报材料
以下申报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全套盖章纸质申报材料须与扫描PDF电子版一并提交至属地县级民政部门。
1.四平市向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参与机构申请表(附件1);
2.养老服务机构/老年人能力评估机构基本情况介绍;
3.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和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4.查询“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下载的《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
5.诚信承诺书(附件2);
6.价格备案表(附件3);
7.老年人能力评估机构需提供固定办公场所证明(自有产权需提供产权证明,租赁需提供租赁合同和出租方产权证明)和老年人能力评估师相关资质证书等;
8.各县(市)区民政局要求的其他材料。
五、具体要求
(一)申请时间。项目实施期间,符合条件的机构可随时按要求向所在县(市)区民政局提交申报材料。
(二)审核与备案。县(市)区民政局负责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指导服务机构在全国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完成账号创建、资格认定和信息发布工作,并协助其完成微信、支付宝、银联等支付渠道的商户注册工作,确保补贴核销渠道畅通。
(三)退出机制。服务机构自愿退出的,向所在县(市)区民政部门提出申请,审核通过后由县(市)区民政部门办理退出,并同步在“民政通”调整相关信息。
(四)动态管理。县(市、区)民政局对参与补贴项目的服务机构实施动态管理,根据服务质量、运营状况、投诉举报等实际情况,及时对参与机构进行调整和更新,并向社会公示。
六、联系电话
梨树县民政局 0434-5228135
伊通县民政局 18644911977
双辽市民政局 0434-6093020
铁东区民政局 0434-3513669
铁西区民政局 0434-3272803
附件:1.参与机构申请表(模板)
四平市民政局
2026年1月23日